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事業(yè)單位、企業(yè)、個人可提出申請:
(1)烈屬、孤寡老人、五保戶、城鄉(xiāng)低保對象免征生活垃圾處理費。
(2)公辦福利事業(yè)單位(敬老院、老年人活動中心、福利院、殯儀館、救助管理站等)和縣城所有中小學校減半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
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惠東縣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局辦公室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guī)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生活垃圾處理費減免證明》;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辦理決定書》。審查過程,發(fā)現材料需補正的1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惠東縣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局辦公室領取辦理結果。
(地址:惠東縣平山街道景民路2號3樓惠東縣環(huán)衛(wèi)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752-882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