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可辦理一次改簽,在鐵路運輸企業(yè)有運輸能力的前提下,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
1.開車前48小時以上,可免費改簽預售期內的列車。
2.開車前不足48小時,可免費改簽車票載明的乘車日期以前的列車。
3.開車前不足48小時,可改簽車票載明的乘車日期之后預售期內列車,核收改簽費 。
4.開車后,在當日24時之前,可免費改簽當日其他列車。
5.開車后,在當日24時之前,可改簽車票載明的乘車日期之后預售期內列車,核收改簽費。
6.辦理變更到站的改簽時,應在開車前48小時以上,原車票已托運行李的,還應辦理行李變更或取消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