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信訪工作條例》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24年惠東縣教育局領導定期接訪群眾活動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待時間
每月20日(節(jié)假日順延)上午9:30-11:30,具體詳見《2024年惠東縣教育局領導干部接訪日輪班表》。
二、接待地點
惠東縣教育局一樓服務大廳(惠東縣平山街道新平大道619號)。
三、接待方式
(一)有相關訴求的群眾可在接訪日(每月20號)前一周致電惠東縣教育局服務大廳0752-8828162預約登記(注:節(jié)假日不接受預約登記),提供個人信息及具體訴求事項進行登記。
?。ǘ┙釉L順序以到訪時間先后順序排序接訪,如實際來訪批次當日未能全部接訪完畢,由我局相關業(yè)務股室牽頭協(xié)調(diào),另行安排接訪時間。
(三)以下來訪不安排領導接訪:
1.應當通過審判機關訴訟程序或者復議程序、檢察機關刑事立案程序或者法律監(jiān)督程序、公安機關法律程序處理的;
2.應當通過仲裁解決的,以及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行政程序解決的;
3.信訪事項已經(jīng)通過復核的,以及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已經(jīng)依法終結(jié)的;
4.已有局領導接訪過且正在處理中的同一信訪事項;
5.《信訪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其他不屬于信訪事項的情況。
四、來訪須知
1.來訪人須帶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自覺遵守接待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到指定場所反映情況和問題。
2.當天接訪時間段內(nèi),已經(jīng)預約登記的來訪人經(jīng)工作人員核對信息后按順序入場;沒有預約登記的來訪人,先到現(xiàn)場入口信訪接待處登記相關信息,聽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引導。
3.接訪對象反映事項,應當客觀真實,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4.多人反映同一問題的,必須按照《信訪工作條例》規(guī)定,推選出代表,代表人數(shù)不得超過5人。
5.當天接訪局領導工作安排如臨時有變動,將安排其他局領導接訪群眾,我局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五、注意事項
信訪人在信訪活動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如有違法行為,將根據(jù)《信訪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惠州市關于依法處理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等有關規(guī)定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惠東縣教育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