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松秀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優(yōu)化吉隆鎮(zhèn)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建議》(第20212031號,下稱《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收到該《建議》后,我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高度重視,為進一步優(yōu)化吉隆鎮(zhèn)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結合代表建議意見,組織業(yè)務骨干多次研討后,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強化組織協(xié)調,切實提升辦理實效
為做好2021年人大建議的辦理工作,提高《建議》辦理實效,結合建議內容,針對吉隆鎮(zhèn)兩座設備老舊的信號燈頻繁出現故障問題,我局交警部門主動協(xié)調,于6月25日會同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事務中心、吉隆鎮(zhèn)政府相關負責人進行實地調研,并召開了現場協(xié)調會。在會上就調研的兩座信號燈路口的道路現狀、信號燈設備的老化程度等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討論,從嚴從實明確了相關單位工作責任、工作目標等具體內容,聽取了各會辦單位的意見和建議,理清辦理思路,做到“定任務、定主體、定責任”,從而更優(yōu)質高效地開展辦理工作。
二、實行升級改造,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
?。ㄒ唬?/span>關于二十八米燈控升級改造項目。經實地調研,廣汕路與鞋城大道交叉路口交通信號燈(二十八米燈控)因設備陳舊老化,相關零件產家已不再生產而無法維護更換,交通信號燈功能無法正常運行,影響道路交通秩序。此外,由于該路口廣汕路路面比鞋城大道高出5米左右,車輛需停在半坡等待交通信號,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交通信號燈受此路面條件制約,正常運行阻力較大。對此,我局交警部門針對性提出兩個解決方案:一是建議縣公路事務中心將廣汕路與鞋城大道交叉口現有的平面式交通,改造成立體式交通,鞋城大道的車輛及行人利用涵洞穿過廣汕路,若采用此方式進行道路設施升級優(yōu)化,則可以有效減少安全隱患,現有的老舊信號燈撤除后,無需重新修建信號燈,即可維持路口正常交通秩序;二是在現有路況下,將該信號燈納入全縣升級改造項目中,由我局交警部門制作該交通信號燈具體建設方案,并專題報請縣政府審核。經與會辦單位協(xié)調,初步擬定采用方案二的方式對路口信號燈進行升級改造,目前相關材料正處于報批中。
?。ǘ?/span>關于吉隆鎮(zhèn)商貿城燈控升級改造項目。經調研,人民路與明珠路交叉口信號燈(商貿城燈控),符合信號燈升級改造的條件,已被我局納入全縣信號燈升級改造項目中。下來,將制定該信號燈具體建設方案,并專題報請報縣政府審核,目前相關材料正處于報批中。與此同時,為配合該信號燈升級改造,我局交警部門將協(xié)調縣交通運輸局對商貿城燈控路口的坑洼路段、積水路段進行路面改造修復,并推動吉隆鎮(zhèn)政府對路口的四個變壓器遷移或改造,以消除路上行人觸電的安全隱患,便利道路交通通行者無障礙通行。
我局作為主辦單位,下來將持續(xù)推進信號燈的升級改造工程,并聯合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務事務中心、吉隆鎮(zhèn)人民政府等會辦單位共同推進上述路口交通信號燈的配置工作。
三、多措并舉,全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我局不斷創(chuàng)新探索和實踐,采取的剛柔并濟的管控方式,不遺余力地開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動。一是加強巡邏管控工作,每日安排警力在主要路口、路段開展巡邏管控工作,積極引導機動車、非機動車各行其道,遵守交通秩序、做到文明行車;二是加強路面秩序整治力度,營造高壓嚴管氛圍。結合摩電“大兵團”整治統(tǒng)一行動,國省道和農村交通安全整治統(tǒng)一行動、創(chuàng)文交通秩序整治行動等系列行動,常態(tài)化、全覆蓋、零容忍打擊整治違法停車、逆行、闖紅燈、無戴頭盔、不禮讓斑馬線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對交通違法行為人進行集中查處和警示教育,2021年至今已開展摩電整治統(tǒng)一行動15次,“逢五”統(tǒng)一行動5次,創(chuàng)文交通秩序整治行動3次,共糾正違法行為11萬余宗;三是加強交通指揮疏導,確保主要路段高峰時段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針對轄區(qū)各堵點的實際情況,派警扎守在主要信號燈路口勸導和糾正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維護路口秩序,全力保障吉隆鎮(zhèn)轄區(qū)行車安全、有序。
四、加強宣傳教育,提升交通文明意識
一是常態(tài)化加強“七進”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我局交警部門成立專業(yè)宣傳小分隊,定期組織或聯合吉隆鎮(zhèn)政府、農村勸導站、派出所等相關單位,每周至少一次深入學校、工廠(企業(yè))、村委、社區(qū)開展文明交通宣傳活動,為廣大群眾提供形式多樣的宣傳咨詢與服務,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交通常識等。2021年上半年,我局交警部門已開展交通安全知識“進學校、進企業(yè)、進農村、進社區(qū)、進家庭、進機關、進公共場所、進網絡”的八進活動305場次,受教人數3萬余人,派發(fā)宣傳單張5萬余份,有力增強駕駛人交通安全和防范意識。
二是加強查處中的警示教育。結合勤務實際,每天要求巡邏警力對輕微違法行為人做到“查處一起,教育一起”,向交通違法行為人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在高峰崗時段,要求定點崗位的警力必須開啟警用摩托車宣傳廣播音頻開展宣傳工作,并向行人、駕駛人等廣大交通參與者派發(fā)宣傳單張、文明倡議書等,積極帶動社會各方重視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提高思想意識,共同營造濃厚的交通宣傳氛圍。
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公安交警部門工作的重中之重。感謝您對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出的這些寶貴意見和建議,下來,我局將廣開言路,采言納諫,繼續(xù)推進我縣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及治理工作,竭力為百姓打造安全、文明、暢順、和諧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惠東縣公安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