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惠東縣委組織部擬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公務員3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惠州市范圍內現任科員級(含科員級)以下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公務員)的人員(不含聘用制公務員)。
(二)基本條件
選調人員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要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職業(yè)道德,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工作責任感,有較強的文字寫作、綜合協調和口頭表達能力;
2、具有3年及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30日);
3、年齡在32周歲以下(即1984年9月30日后出生);
4、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以上等次;
5、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或以上學位,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及選調條件(詳見附件1)。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尚在公務員試用期及最低服務期內的;曾受黨紀、政紀、法紀處分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開選調程序
(一)接受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日至8月12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只限工作日)和網絡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報名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1)《惠東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個人第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國外學歷須同時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3)《公務員登記表》(含《參公人員登記表》);
(4)近期大一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2張。
現場報名者在報名時間內(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網上報名者提供報名資料的電子版或電子掃描件壓縮包發(fā)到指定郵箱進行網絡報名(郵件主題為“姓名+選調崗位名稱”):
3、聯系方式:廣東惠州惠東縣委組織部秘書科(縣城人民路23號縣政府大院1號樓3樓),聯系電話:0752-8822141,網絡報名電子郵箱:hdzzbmsk@126.com。
(二)資格審查
根據選調的對象和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形式,筆試進行文字寫作考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文字表達能力、業(yè)務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舉止儀表等綜合素質。綜合總成績根據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選調人數等額確定考察對象,招錄單位將通過實地調查了解或信函考察、查閱檔案材料等辦法,重點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日常表現,確定擬選調對象。
(五)公示
確定的擬選調對象按規(guī)定在惠東黨建及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
(六)錄用
公示期滿符合選調條件的,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或公示中發(fā)現問題不予錄用的,是否進行依次遞補人選,由招錄單位根據報考人數、考試等情況決定。
四、有關事項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公開選調過程中報考人員故意擾亂選調秩序或存在作假作弊、隱瞞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公務員選調資格;報考人員在選調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惠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惠東縣委組織部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