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科規(guī)范字〔2023〕4號
省直有關部門、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建立科學有效的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工作體系,提高省級財政科研資金預算績效管理水平,推動構建“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chuàng)新生態(tài)鏈,現將《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科技廳、財政廳反映。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 2023年6月21日
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 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科學有效的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工作體系,提高省級財政科研資金預算績效管理水平,充分發(fā)揮科技評價“指揮棒”作用,引導和識別高質量科技成果,推動構建“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chuàng)新生態(tài)鏈,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支撐我省高質量發(fā)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1〕26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監(jiān)督規(guī)定》(粵府令第27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統(tǒng)籌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21〕34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省科技廳、省財政廳運用科學的方法、合理的標準、規(guī)范的程序,對省級科技計劃的決策部署、組織管理、成果產出、創(chuàng)新質量和貢獻等開展的事中、事后績效評價活動。 前款所稱的省級科技計劃,是指省科技廳根據科技發(fā)展規(guī)劃和戰(zhàn)略安排,通過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科學研究與試驗發(fā)展活動及其它科學技術活動。 省級科技計劃涉及的省級財政資金是指省科技廳作為主管部門的“戰(zhàn)略領域”及其“財政事權”項下的全部專項資金。 第三條 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堅持系統(tǒng)觀念、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ㄒ唬┎块T聯(lián)動,減負賦能。貫通科技創(chuàng)新戰(zhàn)略部署到具體科研項目的預算管理鏈條,整合科技計劃績效評價與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統(tǒng)一評價工作流程和標準,減少評價頻次,互認評價結果,提高創(chuàng)新效能。 (二)聚焦核心,注重實效。堅持科技創(chuàng)新“四個面向”,堅持以科技創(chuàng)新質量、貢獻、績效為核心的評價導向,聚焦省級科技計劃設立目標,綜合評價科技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五元價值,提高創(chuàng)新質量。 ?。ㄈ┓謱臃诸悾喾絽⑴c。根據評價對象和科研活動類型,把握科研漸進性和成果階段性特點開展分層分類績效評價,增強評價指標的導向性、系統(tǒng)性和融合性,創(chuàng)新評價方法;集聚粵港澳大灣區(qū)創(chuàng)新資源,構建多主體參與的科技評價共同體,營造創(chuàng)新生態(tài)。 ?。ㄋ模┒嗑S運用,服務創(chuàng)新。推動評價結果在政策制定、資源配置、激勵約束、成果轉化等方面的綜合運用,進一步引導和識別高質量成果產出,發(fā)揮績效評價在構建全過程創(chuàng)新生態(tài)鏈中的基礎性作用。 第四條 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根據評價對象分為科技項目績效評價、科技專項績效評價、科技計劃整體績效評價等三個層級。 ?。ㄒ唬┛萍柬椖靠冃гu價,指對省級科技計劃單個項目進行的關鍵節(jié)點評價、一次性綜合績效評價(即驗收結題)、后評價等評價活動,涉及的省級財政資金對應科技項目立項后下達的項目資金。 ?。ǘ┛萍紝m椏冃гu價,指對省級科技計劃各專項進行的分類評價,涉及的省級財政資金對應省科技廳作為主管部門的具體“財政事權”或“政策任務”項下的資金。 ?。ㄈ┛萍加媱澱w績效評價,指對省級科技計劃進行的整體評價,涉及的省級財政資金對應省科技廳作為主管部門的“戰(zhàn)略領域”下的全部專項資金。 第五條 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制定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制度規(guī)范、建立健全評價工作機制、構建評價指標體系。 省科技廳負責開展科技項目績效評價,負責開展科技專項和科技計劃整體績效評價中的部門評價工作,指導和監(jiān)督項目承擔單位開展單位自評工作;省財政廳負責開展科技專項和科技計劃整體績效評價中的財政評價工作,指導和督促項目承擔單位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省級科技計劃績效管理主體責任,組織項目負責人開展單位自評工作;項目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jiān)督項目承擔單位開展單位自評工作,配合省科技廳、省財政廳開展績效評價工作;項目管理專業(yè)機構負責配合開展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工作。 第二章 評價內容 第六條 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按照不同評價對象層級確定評價框架。 第七條 科技項目績效評價旨在引導和識別高質量成果產出,聚焦核心研發(fā)任務和創(chuàng)新點實現情況,根據科技項目類型和執(zhí)行階段確定評價框架,實行全周期績效評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萍柬椖筷P鍵節(jié)點評價。重點關注基礎條件保障情況、研發(fā)任務分解和落實情況、資金到位和支出情況,以及階段性成果產出情況等。 ?。ǘ┛萍柬椖恳淮涡跃C合績效評價。重點關注項目管理、資金管理、項目產出和標志性成果“五元”價值。 ?。ㄈ┛萍柬椖亢笤u價。重點關注項目成果轉化情況、結余經費使用情況和“五元”價值的持續(xù)性影響等。 第八條 科技專項績效評價旨在通過考察科技專項實施情況,推動全過程創(chuàng)新生態(tài)鏈各鏈條之間的銜接與融合,聚焦專項定位及核心目標實現情況,根據科技專項特點和執(zhí)行階段確定評價框架內容。重點關注科技專項設立、績效目標設置、資金投入、資金管理、組織管理、成果產出、標志性成果“五元”價值、滿意度等。 第九條 科技計劃整體績效評價旨在通過剖析省級科技計劃整體實施情況,發(fā)揮省級科技計劃在建設更高水平科技創(chuàng)新強省方面的引領作用,聚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科技創(chuàng)新發(fā)展戰(zhàn)略規(guī)劃和總體目標實現情況,根據省級科技計劃體系設置和階段背景確定評價框架內容,重點關注省級科技計劃設立、績效目標設置、資金決策、資金管理、組織管理、標志性成果產出、創(chuàng)新體系建設、創(chuàng)新生態(tài)鏈構建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 第十條 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按照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類、技術和產品開發(fā)類、應用示范類、平臺基地建設類等不同科研活動類型確定評價內容。 第十一條 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類重點評價新發(fā)現、新原理、新方法、新規(guī)律的重大原創(chuàng)性和科學價值,提升全社會科學認知能力,解決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國家安全重大需求中關鍵科學問題的效能,支撐技術和產品開發(fā)的效果,發(fā)現和培養(yǎng)人才,以及代表性成果的質量和水平。 第十二條 技術和產品開發(fā)類重點評價新技術、新方法、新產品、關鍵部件等的創(chuàng)新性、成熟度、穩(wěn)定性和可靠性,突出成果轉化應用情況及其在解決經濟社會發(fā)展關鍵問題和支撐引領行業(yè)產業(yè)發(fā)展中發(fā)揮的作用。 第十三條 應用示范類以規(guī)?;瘧谩⑿袠I(yè)內推廣為導向,重點評價科技成果的集成性、先進性、經濟實用性、輻射帶動作用及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十四條 平臺基地建設類根據平臺基地的類型和戰(zhàn)略定位,重點評價其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能力、國際科學前沿競爭力、滿足國家和廣東重大戰(zhàn)略需求的能力、產業(yè)核心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攻關能力、成果轉化能力、企業(yè)孵化育成能力、對產業(yè)技術進步貢獻、科技創(chuàng)新服務和條件資源支撐保障能力等。 第十五條 柔性引才項目、引才引智活動、科技交流活動、科研機構穩(wěn)定性支持等非項目制資金支出的績效評價,突出引才引智成效、科技交流活動的持續(xù)性影響以及科研機構的穩(wěn)定發(fā)展。科普、軟科學等項目制科技計劃,突出科學與社會之間的聯(lián)系、科技惠民實效和為科學決策提供的智力支持作用。 第三章 評價指標、標準和方法 第十六條 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按照“科技項目——科技專項——科技計劃整體”設置三套指標體系,指標設置應當體現以下特點: ?。ㄒ唬蛐浴V笜梭w系應當緊跟科技評價改革要求,體現科技創(chuàng)新“四個面向”,突出標志性成果質量和“五元”價值,反映科技創(chuàng)新支撐高質量發(fā)展的實質作用。 ?。ǘ┫到y(tǒng)性。指標體系應當與省科技廳主責主業(yè)銜接,全面覆蓋省科技廳主管的省級財政科研資金,逐層分解科技規(guī)劃、政策任務的目標,實現項目成果產出、專項目標達成、整體創(chuàng)新效能提升的有機統(tǒng)一。 (三)融合性。指標體系應當在總體框架上符合財政資金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的共性要求,包括“決策”“過程”“產出”“效益”四個方面,在具體指標上體現科研活動和科技創(chuàng)新治理的特點。 第十七條 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的具體指標應當根據評價目的、評價對象特點和實施階段綜合選取,并符合以下要求: ?。ㄒ唬┡c評價對象密切相關,科學合理反映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注重定性與定量指標相結合,全面反映項目決策、項目和資金管理、產出和效益,同時在權重設置上體現指標的重要性程度; ?。ǘ﹥?yōu)先選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產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標,精簡實用; (三)指標內涵應當明確、具體、可衡量,數據及佐證資料應當可采集、可獲得; ?。ㄋ模┩愴椖靠冃гu價指標和標準應當具有一致性,便于評價結果相互比較。 第十八條 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不預設指標權重,根據評價目的、評價對象、實施階段和各項指標在評價體系中的重要程度確定權重,原則上科技專項和科技計劃整體績效評價的產出、效益指標權重不低于60%。根據科研漸進性和成果階段性特點,實施期間的評價應當更加注重決策、過程和產出,實施期結束后的評價應當更加注重產出和效益。 在科技項目和科技專項績效評價中加大“標志性成果質量”和“‘五元’價值”等指標的權重,在科技計劃整體績效評價中加大“創(chuàng)新體系建設”和“創(chuàng)新生態(tài)鏈構建”等指標的權重。 第十九條 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標準包含計劃標準、歷史標準、行業(yè)標準、市場標準、其他標準等。 ?。ㄒ唬┯媱潣藴?。以預先設定的績效目標作為評價標準。 ?。ǘv史標準。以過往時期省級科技計劃實施成效作為評價標準。 ?。ㄈ┬袠I(yè)標準。以國內、國際科技創(chuàng)新同行先進水平作為評價標準。 ?。ㄋ模┦袌鰳藴省R猿晒D化應用潛力、成效和前景作為評價標準。 (五)其他標準。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確認的其他標準。 第二十條 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式,綜合運用同行評議、標桿管理、用戶評價、代表作評價、技術就緒度評價、文獻計量評價、高質量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雙盲測試、動態(tài)評估、德爾菲、模糊評價、回溯分析等方法。 對基礎研究類項目可以開展長周期評價,如符合有關政策要求的給予持續(xù)支持。探索開展非共識評價,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有價值、有實效的探索給予肯定。 第二十一條 科技項目關鍵節(jié)點績效評價結果為通過、不通過;科技項目一次性綜合績效評價結果為通過、結題和終止;科技項目后評價結果根據具體評價目的另行確定。 科技專項和科技計劃整體績效評價結果采取評分和評級相結合的方式,具體分值和等級可根據不同評價內容設定??偡忠话阍O置為100分,等級一般劃分為四檔:90(含)-100分為優(yōu)、80(含)-90分為良、60(含)-80分為中、60分以下為差。 第四章 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根據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任務部署、大事要事保障清單及省級科技計劃管理需要,整合部門評價和財政評價,聯(lián)合制定中長期績效評價工作計劃,并于每年年底前確定下一年度績效評價任務清單,明確評價目的、主體、對象和范圍。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根據年度績效評價任務清單共同組織實施科技專項和科技計劃整體績效評價,原則上不開展未納入任務清單的績效評價活動。 加強科技項目、科技專項和科技計劃整體績效評價的有效銜接,統(tǒng)籌績效評價時間節(jié)點,充分利用項目自評材料減少填報表格。實施周期未滿一年的科技專項,原則上不納入評價范圍。 第二十三條 科技項目績效評價流程按照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相關管理制度執(zhí)行,由省科技廳委托項目管理專業(yè)機構具體開展??萍柬椖靠冃гu價質量控制由省科技廳負責實施。 第二十四條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通過年度績效評價任務清單,確定科技專項和科技計劃整體績效評價具體評價任務的主導方,共同組織實施績效評價。具體評價活動可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主要包括以下流程: ?。ㄒ唬┐_定績效評價任務,明確評價目的、主體、對象和范圍; (二)遴選第三方評價機構,組建評價咨詢專家組; ?。ㄈ┲朴喛冃гu價實施方案,確定評價指標; ?。ㄋ模╅_展單位自評,形成自評報告; ?。ㄎ澹嵤┑谌皆u價,形成評價報告; ?。徍嗽u價報告,確認評價結果; (七)推動落實整改; ?。ò耍﹨R交績效評價工作檔案。 第二十五條 支持和鼓勵第三方評價機構廣泛參與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加強對第三方評價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指導,通過專業(yè)培訓、業(yè)務研討等方式,培育一批符合省級財政績效評價資格標準、熟悉科技創(chuàng)新治理的第三方評價機構。 第二十六條 省科技廳負責建立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咨詢專家?guī)欤霂鞂<覒敺鲜】萍甲稍儗<規(guī)烊霂鞐l件,熟悉財政預算績效管理、科研管理、科技評價,包括技術專家、財務專家、績效專家、科技評價專家、投資專家以及其他有關專家。鼓勵吸納來自科技領軍企業(yè)、港澳地區(qū)高水平專家入庫。 第三方評價機構和項目管理專業(yè)機構應當在實施評價前根據評價任務需要,在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咨詢專家?guī)熘谐槿<?,組建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咨詢專家組,擇優(yōu)選擇專家組組長(主評人)。專家組應當嚴格遵守誠信要求和回避規(guī)定,開展負責任的評價。 第二十七條 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應當注重引入行業(yè)主管部門、行業(yè)用戶、行業(yè)協(xié)會(學會、研究會)、科技服務機構、投融資機構等主體參與,發(fā)揮市場機制和政府引導作用,促進成果轉化。 第二十八條 科技專項和科技計劃整體績效評價在遴選第三方評價機構、組建評價咨詢專家組、制定評價實施方案及評價指標、形成評價報告等關鍵節(jié)點實施質量控制,確保績效評價的規(guī)范性、專業(yè)性和科學性。 第二十九條 科技專項和科技計劃整體績效評價由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共同實施評價質量控制,并對評價結果予以互認。 第三十條 建立健全整改長效機制,對在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中發(fā)現的問題,省科技廳牽頭落實整改,明確責任主體,確保整改到位,防范財政科研資金使用重大風險,保障省級科技計劃順利實施。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對績效評價過程中發(fā)現的本項目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按有關規(guī)定可采取終止項目、收回或追回財政資金、扣減后續(xù)項目經費安排、實施失信懲戒等措施。 第三十一條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應當充分利用大數據、智能分析等技術手段開展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優(yōu)化省級科技業(yè)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建設,加強評價基礎信息數據的采集、分析和運用,落實材料“一次報送”制度;加強跨部門數據分析利用,提高績效評價的可靠性和權威性;挖掘知識產權數據、行業(yè)監(jiān)測數據、產業(yè)研究數據等具有公信力的社會第三方數據,拓寬評價視角和維度。 第三十二條 對項目管理專業(yè)機構、第三方評價機構、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咨詢專家等主體在參與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工作中存在違規(guī)行為的,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照科技計劃管理和財政預算管理相關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主體進行責任追究。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及其工作人員在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工作中存在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有關部門依照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人及責任單位進行追究。 第五章 結果運用 第三十三條 科技項目績效評價結果根據《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監(jiān)督規(guī)定》(粵府令第27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22〕14號)《廣東省科研誠信管理辦法(試行)》(粵科規(guī)范字〔2020〕2號)等有關規(guī)定,實行分類運用。 ?。ㄒ唬┛萍柬椖筷P鍵節(jié)點評價結果作為項目撥款、整改、終止和誠信管理的關鍵依據。 (二)科技項目一次性綜合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項目撥款和誠信管理的關鍵依據;作為項目承擔單位對研發(fā)團隊進行考核激勵和后續(xù)科研方向謀劃的參考;作為科研機構評估、科技人才評價、科技獎勵的參考;作為投融資機構決策的參考。 ?。ㄈ┛萍柬椖亢笤u價結果作為科技部門持續(xù)支持、項目承擔單位后續(xù)科研方向謀劃、投融資機構決策的參考。 科技項目績效評價結果是科技專項和科技計劃整體績效評價的重要支撐。 第三十四條 科技專項和科技計劃整體績效評價結果應當作為省委省政府科技戰(zhàn)略部署的參考;作為省財政廳優(yōu)化預算安排和強化預算績效管理的依據;作為省科技廳在推進機制改革、優(yōu)化立項布局、改進預算編制、完善項目管理、考評專業(yè)機構等方面的參考;作為投融資機構決策的參考。 落實科技專項和科技計劃整體績效評價與資金安排相掛鉤的機制,具體參考《廣東省省直部門財政預算安排“四掛鉤”辦法》(粵財預〔2020〕102號)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 在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過程中,發(fā)現項目執(zhí)行存在違反科研誠信、科技倫理行為的,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分別采取暫停財政資金撥付、追回部分或全部已撥付財政資金、禁止相關責任主體一定期限內承擔或參與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技活動等措施處理。 第三十六條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向社會公開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結果。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可依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3年9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三年。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附: 《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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