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開展保健食品非法會議營銷專項治理行動和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以來,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通過有獎舉報的形式,收到各類會議營銷舉報線索159條,為省局2016年全年收到同類線索數量的13倍,并對其中已核實的36名舉報人發(fā)放獎勵9800元。
日前,在對舉報人發(fā)放線索舉報獎勵的基礎上,對部分已查實并立案查處的重要舉報線索,省局依照原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管總局、財政部《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有關規(guī)定,對部分舉報人根據查辦案件的涉案貨值,予以發(fā)放1000-5000元不等的案件查辦獎勵金。
一、廣州恒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未經許可銷售食品保健食品案。經查,該公司未取得許可從事食品銷售的違法所得為1.279萬元,貨值金額為9.424萬元。廣州市局對該公司給予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2.沒收違法所得1.279萬元;3.罰款160.208萬元。對舉報人發(fā)放獎勵金5000元。
二、順德區(qū)容桂康圓按摩器材店經營標簽不符合規(guī)定的保健食品案。經查,該公司經營的“玉森牌體葆清片”,外包裝標簽內容與保健食品注冊批件內容不一致,涉案產品12盒,已銷售11盒,貨值金額1200元。順德區(qū)局對該公司給予行政處罰:1.沒收“玉森牌體葆清片”1盒;2.罰款2萬元。對舉報人發(fā)放獎勵金1000元。
三、蓬江區(qū)文娛保健產品中心經營標簽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食品案。經查,該單位銷售“玫瑰花蜂巢蜜酵素原液”等9款食品標簽沒有標示生產日期、產品標準代號、生產許可證編號,庫存125支,貨值金額4762.5元,利潤8元。蓬江區(qū)局對該公司給予行政處罰:1.沒收涉案食品125支;2.沒收違法所得8元;3.罰款1萬元。對舉報人發(fā)放獎勵金1000元。
四、廣州智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經營標簽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食品案。經查,該單位倉庫內存有一款“海底椰”食品,共87盒,標識“功能主治:滋陰潤肺、除燥清熱、潤肺止咳”,貨值金額304.5元,未發(fā)現該產品銷售記錄。廣州市局對該公司給予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產品87盒;2.罰款1.5萬元。對舉報人發(fā)放獎勵金1000元。
還有部分查辦的案件,如中山廣之星營銷策劃有限公司非法旅游會銷食品案,河源市宇玉尚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許可生產保健食品案,廣州市海珠區(qū)曉珊食品經營部未按照許可范圍從事食品經營案,由于舉報人未留下個人聯系方式或者聯系不上,省局將繼續(xù)跟進聯系。
為進一步提高公眾參與整治的積極性,省局從4月份起提高了有獎舉報獎勵金額,在原獎勵的基礎上,對核查后發(fā)現違法行為立案查處給予吊銷許可證、罰款等處罰的,根據情況追加5000元或1萬元的獎勵。
在此呼吁廣大市民如果發(fā)現身邊存在非法會議營銷食品、保健食品的違法線索,請盡量配合做好文字、聲音、視頻的證據收集,主動及時向省食藥監(jiān)局舉報。信函及走訪地址:廣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753號之二);投訴舉報電話:020-87612331;投訴舉報郵箱:gd12331@gd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