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DBGS-2020-3
關于印發(fā)《惠東縣縣級社會保險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惠東財庫〔2020〕3號
縣直各部門: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款存放管理的實施意見》(粵財庫〔2017〕59號)有關規(guī)定,參照省、市級社會保險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結合我縣實際,縣財政局制定了《惠東縣縣級社會保險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F(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惠東縣財政局
2020年9月30日
惠東縣財政局關于惠東縣縣級社會保險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科學規(guī)范、公正透明的縣級社會保險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存放管理機制,規(guī)范社?;鸫娣判袨椋鶕稄V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的實施意見》(粵財庫〔2017〕59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納入縣財政專戶管理的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
第三條 社?;鸲ㄆ诖婵畲娣陪y行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同時在惠東縣設有支行級以上經營機構的國有商業(yè)銀行、股份制商業(yè)銀行、城市商業(yè)銀行、農村商業(yè)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
本辦法所稱存放銀行,是指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通過評審委員會審査取得社?;鸲ㄆ诖婵畲娣刨Y格的銀行。
本辦法所稱參與銀行,是指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自愿報名參與社?;鸲ㄆ诖婵罡偁幮苑绞酱娣殴ぷ鞯你y行。
第四條 社?;鸫娣殴芾恚瑧裱韵略瓌t:
?。ㄒ唬┮婪ê弦?guī)。資金存放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符合廉政建設要求。
?。ǘ┌踩珒?yōu)先。資金存放應當以確保資金安全為前提,充分評佔資金存放銀行經營狀況,防止出現(xiàn)資金安全風險事件。
(三)公正透明、資金存放應當公開、公平、公正,程序規(guī)范,結果透明,兼顧效率。
(四)科學合理。綜合考慮資金安全性、流動性、支持經濟發(fā)展、資金收益等因素,科學設置資金存放銀行評選指標。
?。ㄎ澹┴煓嘟y(tǒng)一。實施資金存放單位應當履行資金存放管理的主體責任,組織好資金存放管理工作,保證資金存放平穩(wěn)有序。
第五條 定期存款應當采取競爭性方式進行存放管理。定期存款到期后不需要收回使用的,可以在原定期存款銀行續(xù)存,累計存期不超過2年。到期后不再續(xù)存及累計存期已達2年的,存款本息應劃回縣財政部門社?;鹭斦?,仍需繼續(xù)辦理定期存款應按本辦法規(guī)定采取競爭性方式存放。
第六條 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競爭性方式存放以銀行自愿為原則,符合本辦法存放條件的銀行可根據公告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自行申報,銀行逾期申報或未申報作棄權處理。
第七條 競爭性方式是指公開邀請銀行報名參與競爭,組建評審委員會,審查認定存放銀行資格,通過綜合評分法對存放銀行進行評分,按評分結果分配定期存款額度。
?。ㄒ唬┌l(fā)布競爭性方式存放公告??h財政部門在其門戶網站等公開媒體上發(fā)布定期存款競爭性方式存放公告,載明參與銀行資格要求、報名方式、需要提供材料、報名截止時間等事項。
(二)成立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縣財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金融工作部門各派一至二名工作人員共5人組成。參與評審的評委應當熟悉財務和銀行支付結算業(yè)務,并與參與銀行沒有利害關系??h財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監(jiān)督部門派出工作人員對評審工作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
(三)存放銀行資格認定。評審委員會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對本期參與銀行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存放銀行名單。參與銀行經評審委員會全部評委審查通過的為本期存放銀行,否則不作為本期存放銀行。
(四)存放銀行綜合評分。評審委員會按照本辦法設定的指標、評分標準和要求,以及存放銀行相關指標情況,對本期經審查確認的存放銀行進行綜合評分,計算存放銀行得分。存放銀行綜合評分數據按當地(惠東縣內)經營指標測算。
?。ㄎ澹┰u審結果公告??h財政部門在原發(fā)布競爭性方式分配公告的公開媒體上公告評審結果,同時向存放銀行發(fā)出通知書,自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縣財政部門與存放銀行簽訂存款協(xié)議。
第八條 評審委員會根據上年銀行有關指標情況每年進行一次競爭性方式評審,評審結果有效期一年。縣財政部門根據評審結果每季度分配一次定期存款額度,按額度辦理定期存款。
第九條 銀行參與競爭性方式存放,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戏煞ㄒ?guī)和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
(二)上年度總行審計報告為無保留意見;
(三)在惠東的經營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健全,近3年內未發(fā)生金融風險、重大違約事件和無重大違法違規(guī)記錄;
?。ㄋ模┤嗣胥y行惠東支行最近一年銀行業(yè)機構綜合評
估結果B檔及以上情形的;
?。ㄎ澹┌匆筇峁┑臄祿筒牧媳仨氄鎸崱蚀_、完整,無缺項漏項;
?。┏鼍吡兄Z書,承諾不得向相關人員輸送任何利益,不得將資金存放與相關負責人員在本行親屬的業(yè)績、收入掛鉤。
第十條 存放銀行定期存款實行總量控制:
?。ㄒ唬┒ㄆ诖婵羁刂茢?。單個銀行當期分配的定期存款數額,不得超過同類賬戶資金可分配資金總額的50%。
?。ǘ├塾嫸ㄆ诖婵羁刂茢?。除省財政廳、市、縣政府另有規(guī)定項目外,單個銀行定期存款總量控制在:
1.在惠東縣范圍內,全行資產總額在100億元(含100億元)以下,經惠州銀保監(jiān)分局批準在惠東縣設立的營業(yè)網點數1家,符合以上兩個條件之一的存放銀行,累計定期存款不超過0.5億元;
2.在惠東縣范圍內,全行資產總額在100億元以上,經惠州銀保監(jiān)分局批準在惠東縣設立的營業(yè)網點數2家以上,符合以上兩個條件之一的存放銀行,累計定期存款不超過全部定期存款總額的50%。
第十一條 評分指標由經營狀況、支持經濟發(fā)展貢獻度、利率報價和服務水平4項組成。根據安全優(yōu)先和重要性原則,分配各指標權重值為:支持經濟發(fā)展貢獻度0.35,經營狀況0.25,利率報價0.20,服務水平0.20。
(一)支持經濟發(fā)展貢獻度指標是指存放銀行在惠東地區(qū)最近一年繳納稅收(0.20)、貸款(0.05)、小微企業(yè)貸款
(0.05)、存貸比(0.05)指標。繳納稅收指標按地方庫口徑統(tǒng)計由縣財政部門負責審核確認,縣稅務部門協(xié)助;存貸比指標按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口徑統(tǒng)計,由惠東縣金融局負責審核確認;貸款、小企業(yè)貸款指標按惠州銀監(jiān)分局核準口徑統(tǒng)計,由惠東縣金融局負責審核確認。
(二)經營狀況指標反映存放銀行的資產質量、營運能力、償付能力和經營風險狀況,包括資產總額(0.1)、凈利潤(0.05)、資本充足率(0.05)和不良貸款率(0.05)指標。此類各項指標根據銀行全行數據計算得出,銀行已上市的,數據一般來源于已披露的最近一年的年度報告;銀行未上市的,數據一般來源于最近一年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參與銀行提供全行年度報告,惠東縣金融局負責審核確認。
(三)利率報價指標是指參與銀行承諾的定期存款利率,由參與銀行在總行或省、市級分行投權范圍內提供。利率報價須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0%-40(含40%),否則視為無效報價。
?。ㄋ模┓账街笜朔从硡⑴c銀行代理縣級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yè)務、社保業(yè)務過程中提供收支結算、對賬、分賬核算和系統(tǒng)維護的能力和水平,包括財政國庫集中收付量(0.08),社保卡累計發(fā)行量(0.07),營業(yè)網點數(0.05),服務水平指標分別由縣財政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審核確認。
第十二條 評審委員會綜合各項指標數據對存放銀行進行評分。
?。ㄒ唬?/strong>單項指標得分計算方法
1.單項指標(不含不良貸款率)得分:
單項指標得分=該項指標權重x存放銀行單項指標值÷∑存放銀行在本項指標值×100
2.不良貸款率得分:
不良貸款率得分先根據不良貸款率計算相對值,再根據相對值計算單項得分。
相對值計算:不良貸款率在0-1%(含1%)的相對值為10分,在1-1.5%(含1.5%)的相對值為8分,在1.5-2%(含2%)的相對值為5分,2%以上不得分。
不良貸款率指標得分=分項指標權重x存放銀行不良貸款率相對值÷∑存放銀行不良貸款率相對值x100。
?。ǘ?/strong>單個銀行得分計算方法
單個銀行得分=∑經營狀況中單項指標得分+∑支持經濟發(fā)展貢獻度中單項指標得分+利率報價指標得分+∑服務水平中單項指標得分。
存放銀行最終得分為全體評審人員評分算術平均數
第十三條 按存放銀行得分的權重,由得分高到低選取四家銀行作為存放銀行,并計算定期存款額度。
單個銀行定期存款額度計算方法為:
單個銀行定期存款額度=可分配資金總額x單個存放銀行得分÷∑中標存放銀行得分。
第十四條 單個銀行分配定期存款額度最低為1,000萬元(以千萬元為單位取整),增加幅度為1,000萬元的整數倍。
第十五條 中標存放銀行根據指標得分計算的存款額度超出本辦法中第十條規(guī)定的資金總量控制要求的部分,按本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在其他存放銀行中計算分配。
第十六條 存放銀行存在以下行為之一,三年內不得參與競爭性存放評審:
?。ㄒ唬┌l(fā)生重大金融風險或者重大違法違約事件;內控管理出現(xiàn)嚴重問題,受到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通報處理的;
(二)未按規(guī)定提供真實、準確的材料,存在弄虛作假,或材料隱事實;
?。ㄈo法按承諾利率辦理定期存款,或者按承諾利率但采取定期存款以外的方式進行存放的;
(四)未遵守廉政承諾,存在利益輸送行為,或者干擾評審工作的;
?。ㄎ澹┪丛谝?guī)定時間內劃轉到期的定期存款本息到縣財政部門社?;鹭斦?累計兩次(含兩次)以上,或者未按協(xié)議履行相應義務,產生嚴重后果。
第十七條 存放銀行發(fā)生重大金融風險或者重大違法違約事件;內控管理出現(xiàn)嚴重問題,縣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評估視情況采取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等措施。
第十八條 存放銀行如撤銷在我縣設立的機構,撤銷機構前定期存款資金須回縣財政部門財政專戶,按承諾的利率計算利息。
第十九條 縣財政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對存放銀行參與競爭性方式存放工作和定期存款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査,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獨立檢查,對于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未履行職責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采取通報批評、取消存放資格等。
第二十條 評審人員在評審工作中違反公正評審、保密、回避和康潔等有關規(guī)定行為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ー條 縣級其它財政專戶資金辦理定期存款,參照本辦法規(guī)定由縣財政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未規(guī)定的相關事宜,參照《惠州市市級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實施辦法》(惠財庫〔2018〕18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解讀:關于《惠東縣縣級社會保險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的政策解讀